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真实的基督教 #575

575.以赛亚书以对

575.以赛亚书以对比和比喻进一步描述了未重生之人的性质:
鹈鹕、箭猪却要得为业;猫头鹰、乌鸦要住在其间,祂必将空虚的准绳、混沌的线铊拉在其上。荆棘要长在她的祭坛上,她的堡垒中必长蒺藜和刺草,她要作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居所。走兽要和豺狼相遇,色狼要与伴偶对叫,夜间的怪物必在那里栖身。箭蛇要在那里做窝、下蛋,聚子在其影下,鹞鹰各与伴偶聚集在那里。(以赛亚书3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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