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真实的基督教 #358

358.(3)人也能

358.(3)人也能为自己获得信仰和仁爱的生命。此处的情形是一样的。因为当人靠近作为生命本身的主时,他就为自己获得了这生命。通向主的道路没有向任何人关闭,因为主不断邀请每个人到祂这里来;祂说:

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到我这里来的,我决不丢弃他。(约翰福音6:35, 37)

约翰福音:

耶稣站着,喊着说,若有人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约翰福音7:37)

马太福音:

天国好比一个人,就是一个王,为他儿子办婚筵,就打发仆人去,请那些被邀的人来赴婚筵;最后,祂说,所以你们要往岔路口上去,凡遇见的,都召来赴婚筵。(马太福音22:1-9)

谁不知道这种邀请或呼召是普遍的,接受它的恩典也是普遍的?人通过靠近主获得生命,因为主是生命本身,不仅是信仰的生命,还是仁爱的生命。主是那生命,人从主那里获得生命,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 4)

又:

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约翰福音5:21)

又: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又: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又: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又:

耶稣说,跟从我的,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又:

我来是要叫他们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翰福音10:10)

又:

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

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9)

又: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约翰一书:

祂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信仰和仁爱里面的生命是指属灵生命,主将这生命赐予在其属世生活中的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