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322.在属灵意义上,“作假见证”是指说服人相信,虚假的信仰是真实的信仰,邪恶的生活是良善的生活,反之亦然,并且这样做是故意的,不是由于无知;也就是说,是在知道何什么是真理和良善之后,而不是在知道之前如此行。因为主说:
你们若瞎了眼,就没有罪了;但如今你们说,我们看得见;所以你们的罪还在。(约翰福音9:41)
在圣言中,这种虚假被称为“谎言(或说谎、虚谎)”,这种意图被称为“诡诈(或欺骗)”,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我们与死亡立约,我们与地狱造了异象,因我们以谎言为避所,在虚假中藏身。(以赛亚书28:15)
又:
这是悖逆的百姓,说谎的儿女,他们不肯听从耶和华的律法。(以赛亚书30:9)
耶利米书:
从先知到祭司,人人都行虚谎。(耶利米书8:10)
弥迦书:
居民说谎言,他们的舌头在他们口中是诡诈的。(弥迦书6:12)
诗篇:
说谎言的,你必毁灭;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耶利米书:
他们教舌头说谎;他们的住处在诡诈中间。(耶利米书9:5, 6)
由于“谎言”是指虚假,所以主说:
魔鬼说谎时,是出于自己说的。(约翰福音8:44)
在耶利米书23:14, 32; 以西结书13:6-9; 21:29; 何西阿书7:1; 12:1; 那鸿书3:1; 诗篇120:2, 3中,“谎言”表示虚假和假话或诡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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