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227.通过教义,圣言不仅被理解,还赋予理解力光照,或说在理解力中发光,因为这时,它就像灯被点亮的灯台。因此,人在它里面看到的东西比以前看到的多,他也理解了以前不理解的东西。他要么忽略不看那些模糊和不一致的东西,要么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并解释它们,它们与教义和谐一致。基督教界的经验证明,人们根据教义来看待和解释圣言。所有新教徒都根据他们自己的教义来看待圣言,并相应地解释它;罗马天主教徒,甚至犹太人也都根据他们的教义来看待并解释圣言;因此,他们根据虚假的教义来看虚假,根据真实的教义来看真理。这一切清楚表明,真实的教义就像黑暗里的一盏灯,或路旁的路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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