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真实的基督教 #212

212.天堂有三层,

212.天堂有三层,即:最高层天堂、中间天堂和最低层天堂。最高层天堂构成主的属天国度,中间天堂构成祂的属灵国度,最低层天堂构成祂的属世国度。正如天堂有三层,圣言也有三层含义,即属天意义,属灵意义或灵义和属世意义;这与前面(TCR 210节)所说的是一致的,即:最初在中间中,并通过中间而在最后中,正如目的在原因中,并通过原因而在结果中。这清楚表明圣言的性质,即:属世的圣言字义里面有属灵的内义,这内义里面又有属天的至内在意义。最外在或最低层的意义是属世的,被称为字义;因此,它是两种内在意义的容器,因而是它们的基础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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