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192.凡不知道圣言里面有灵义,就像身体里面有灵魂的人,都必定只根据字义来判断圣言。然而,字义就像包含宝物,即灵义的箱子。因此,当我们不知道这内义时,我们就无法评估圣言的神性神圣性,就像我们无法根据包裹宝石的矿石来评估宝石一样,因为这些矿石有时看起来很普通;或者就像我们无法根据一个由碧玉、青金石、云母或玛瑙制成的箱子来评估它里面整齐排列的钻石、红宝石、红玛瑙、东方黄玉等等一样。只要我们不知道里面的东西,那么我们只根据制作箱子的看得见的材料价值来评估这个箱子就不足为奇了。圣言在字义上也是如此。因此,为了防止人们继续怀疑圣言是不是神性,是不是最神圣的,主向我揭示了它的内在意义或内义,这内在意义或内义本质上是属灵的,就在属世的外在意义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内义就是将生命赋予文字的灵;因此,内义能为圣言的神性和神圣性作见证,甚至也能使属世人信服,只要属世人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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