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真实的基督教 #167

167.每个人都承认

167.每个人都承认,这三个要素,即灵魂、身体和运作或活动,在主神救主里面,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祂的灵魂来自耶和华父,这一点除了敌基督的外,无人否认;因为在新旧约圣言中,祂被称为耶和华的儿子,至高神的儿子,独生子;因此,父的神性,就像人的灵魂,是祂的第一个要素。由此可知,马利亚所生的这个儿子是这神性灵魂的身体,因为母亲的子宫只提供从灵魂中孕育和衍生出来的身体;因此,这是祂的第二个要素。运作或活动构成第三个要素,因为它们是从一起行动的灵魂和身体中发出的,发出之物与产生它的具有同一个本质。父、子和圣灵这三个要素在主里面为一,就像灵魂、身体和运作或活动在人里面为一一样,这一点从主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即:父与祂为一;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同样,祂与圣灵也为一,因为圣灵是由父那里从主发出的神性,如前面(TCR 153—154节)从圣言所充分说明的。因此,再次说明这一点是多余的,就像酒足饭饱之后,又往桌上子摆食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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