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150.那些信主耶稣基督的人会得到前面(TCR 142节)所列举的那些属灵能量,或强大的属灵效果,因为祂自己就是拯救和永生。祂是拯救,因为祂是救主,这就是祂的名字耶稣的含义;祂是永生,因为那些在祂里面,祂也在他们里面的人有永生;因此,祂被称为“永生”(约翰一书5:20)。既然祂是拯救和永生,那么可推知,祂也是获得拯救和永生的一切或全部;因此,祂是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从邪恶中洁净,最终拯救的一切或全部。主在每个人里面运作这些能量,或说执行这些过程,也就是说,祂努力赋予它们,或实施这些效果;当人调整并预备自己来接受时,主就实际赋予它们,或执行这些过程。实现调整和预备的活力本身来自主;但除非人以乐意的灵来接受这些运作,否则主不能超越努力,或说不能赋予这些能量;然而,祂使这种努力不停地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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