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圣治 #196

196.既然正是人的

196.既然正是人的心智而非他的身体在思考,并且心智出于其情感的快乐进行思考,既然人的心智就是他死后活着的灵,那么可推知,人的灵无非是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思维离了情感是不可能的,这一点从灵界的灵人和天使的状态很清楚地看出来。在那里,所有人都基于其生命之爱的情感进行思考,这些情感的快乐像大气一样包围着每个人。在那里,所有人都照着通过他们的思维从他们的情感发出的那些气场而联结在一起。此外,在那里,从各人的生命气场就能认识到各人的性质。由此可见,每个思维都来自某种情感,是其情感的一个形式。意愿和理解力,良善和真理,以及仁和信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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