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圣爱与圣智 #224

224.爱和智慧,情

224.爱和智慧,情感和思维,甚至任何思维观念,其最小元素无不有这两种层级在里面,因为爱和智慧是物质和形式(如50—53节所示),情感和思维同样如此。没有这些层级在里面的形式是不存在的,如前所述,故可推知,这些层级同样存在于它们里面。事实上,将爱和智慧,或情感和思维从拥有形式的物质中分离出来,就是毁灭它们,把它们化为乌有,因为它们不可能脱离其主体而存在。确切地说,它们是这些主体的状态,在其变化中为人所感知,这些状态使得它们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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