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31

Life31.没有人

Life31.没有人能从自己行出真正为良善的善事,这是真理。但利用这一真理来废除或摧毁一个避恶如罪的人所行的一切仁之良善,是大恶;因为这完全违反圣言,圣言吩咐人要行善;这也完全违反爱神和爱邻的诫命,律法和先知书仰赖于这两条诫命;并且这会破坏和推翻宗教的一切。因为众所周知,宗教在于行善,各人将照各人的行为受审判。每个人若祈求主的能力,因这能力天生就能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然后他所行的就是来自主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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