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Life104.由于人里面有来自主的这种回应和返回的能力,因而有这种相互合作的官能,所以主说,人必须遵守诫命,还要结出果子来:
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实行我所说的话呢?(路加福音6:46–49)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你们的,就是我的朋友了。(约翰福音15:14)
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马太福音5:19)
所以,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马太福音7:24)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马太福音3:8)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马太福音12:33)
这国要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43)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7:19)
在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人必须凭自己,但出于主的能力行动,他必须祈求这种能力。因为这就是貌似从他自己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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