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属天的奥秘 #7337

7337.“埃及的术

7337.“埃及的术士,也用邪术这样行了”表他们当中的歪曲者通过滥用秩序制造了某种看似一样的东西。这从“埃及的术士”和“邪术”的含义清楚可知:“埃及的术士”和“邪术”是指对神性秩序的滥用(参看5223, 6052, 7296节)。至于奇迹,要知道,神性的奇迹(以下简称神迹)不同于涉及巫术的奇迹,犹如天堂不同于地狱。神迹从神性真理发出,并照真正的秩序发展;在最低层的效果就是奇迹,前提是主乐意它们以这种形式来呈现。正因如此,一切神迹皆代表主在天上的国度,以及祂在地上的国度,也就是教会的状态。这就是神迹的内在形式。在埃及所行的一切神迹,以及圣言中提到的其它一切神迹都是这种情况。主在世时亲自所行的一切神迹都表示教会未来的状态。例如,开瞎子的眼、聋子的耳、解开哑巴的舌结,使瘸子行走,使残疾的和长大麻疯的痊愈,就表示瞎子、聋子、哑巴、残疾的和长大麻疯的所代表的那种人将接受福音,恢复属灵的健康,而这一切通过主降世实现。这就是神迹在其内在形式上的样子。
  但涉及巫术的奇迹根本不是这样;恶人行这些奇迹是为了获得对他人的权柄;然而,这些奇迹在外在形式上看似神迹;这是因为它们始于秩序,从秩序流出,秩序在奇迹所呈现的最低层看似一样;正因如此,在秩序的最末和最低层的真理拥有能力在自己里面,所以恶人利用真理获得能力并掌控他人。
  举个例子。按照秩序,在来世,情感和思维的状态会给人带来位置和距离的观念;看似将人们彼此分开的距离取决于他们在状态上的不同。这种秩序就来自神性,旨在让大人里面的所有人都能彼此有别。但来世的巫师滥用这种秩序,因为他们在其他人身上引发状态的变化,以这种方式时而把他们移到高处,时而把他们移到低处,还强迫他们进入他们能作为使臣服务于他们的社群。他们以其它无数种类似方式滥用秩序。由此明显可知,尽管就外在形式而言,涉及巫术的奇迹似乎与神迹一样;然而,它们内在却有一个相反的目的。也就是说,它们以摧毁教会事物为目的;而神迹内在却有建立教会事物的目的。此中情形就像两个美丽的女人,其中一个由于淫乱,内在已完全腐烂了,而另一个由于贞洁或真正的婚姻之爱,内在是完全纯洁的。她们在表面形式上很相似,但在内在形式上就像天堂和地狱那样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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