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属天的奥秘 #7231

7231.由于这几节

7231.由于这几节只是些名字,故没有必要详细解释它们;特别是前面已经说明流便、西缅、利未、亚伦和摩西代表什么;此处提到名字的他们的儿孙只是他们所代表的那些事物衍生的后代。“流便”代表理解力中的信(参看3861, 3866, 4731, 4734, 4761节);“西缅”代表意愿和行为中的信(3769-3872, 4497, 4502, 4503, 5482, 5626, 5630节);“利未”代表仁(3875, 3877, 4497, 4502, 4503节);“亚伦”代表教会的教义(6998, 7009, 7089节);“摩西”代表从神来的律法(6771, 6827节)。此处提及流便、西缅、利未及其儿孙,没有依次提及其余支派的父系及其儿孙;其原因若不通过内义,就无法得知。显然,本章列举这些名字是为了让人们了解亚伦和摩西的出身和出生。然而,利未的家谱就足以说明这一点,因为流便、西缅及其儿孙无助于此。但提及这些人的原因只能从内义看出来,这原因就是所论述的主题是“以色列人”所代表的属灵教会。
  这教会通过存在于一个人所知道的事里面,然后存在于他的理解力里面的信而在他那里产生;这种信由流便,后来由他的儿孙来代表。此后,当教会在人那里成长时,这信就进入他的意愿,并从他的意愿进入行为。这时,此人便拥有信之真理在自己的意愿里面,并将它付诸实践,因为它是圣言所吩咐的。信的这一阶段由“西缅”来代表;最后,在他的意愿,也就是他的新意愿里面,仁爱的情感是可感知的,以致他不像以前那样出于信仰,而是出于对邻之仁而愿意行善。事实上,当人重生到这种程度时,他就是属灵教会的一个成员,因为现在教会在他里面。这仁爱及其情感就是利未所代表的。这解释了为何经上列举了流便,以及西缅的各家,最后提到利未的家室;如前所述,利未代表仁爱,而仁爱是教会的属灵品质。“亚伦”代表该教会的外在,“摩西”代表内在。教会的内在被称为从神来的律法,外在被称为源于它的教义。从神来的律法,就是教会的内在,也是内在意义上的圣言;源于它的教义是外在意义上的圣言。因为摩西和亚伦代表这些(参看708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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