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属天的奥秘 #7012

7012.“好行神迹

7012.“好行神迹”表随后的启示和对真理的确证。这从“神迹”的含义清楚可知,“神迹”是指对真理的确证(参看6870节)。它也表示启示,是因为对真理的确证通过当人以认识真理为目的而研究圣言时从主所获得的启示实现。至于启示和随后对真理的确证,要知道,那些处于没有一个内在的外在之人,如犹太人和以色列人,不可能有启示,也不可能有对真理的任何确证;而当那些处于外在,同时也处于内在的人阅读圣言时,他们就会获得启示,并在这启示中看见真理,之后他们会一遍又一遍地确证这些真理。说来奇妙,各人所受启示的性质取决于他对真理的情感的性质;他对真理的情感的性质又取决于其生活的良善。这也解释了为何那些只为自己的利益,而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拥有对真理的情感之人在阅读圣言时,根本得不到任何启示。相反,他们为自己确证教义,无论它们是什么样的教义,是如异端邪说那样是虚假的,还是如犹太人的教义那样完全违背真理,因为他们寻求的,不是主的国,而是世界,不是信仰,而是名声,因而不是天上的财富,只是地上的财富;即便从圣言认识真理的渴望真的临到他们身上,虚假也会取代真理出现,最终出现的是对所有真理的否认。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何为启示和随后对真理的确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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