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628.此处的内义是这样:教会所在之地的每个人,无论是谁,都“败坏了自己的路”,以致他不理解真理,因为人人都变得肉体化。这不仅包括前一节(创世记6:11)所论述的那些人,还包括本节,尤其下一节所论述的那些被称为挪亚的人,因为他们在重生之前也是这样。之所以先提及这些细节,是因为接下来的几节(创世记8:15-22 )论述的是他们的重生。此外,由于教会几乎没有留下什么,所以现在经上用的是“神”这个名,而不是“耶和华”。本节经文的意思是真理荡然无存,而下一节的意思是良善荡然无存。这些只存在于那些被称为“挪亚”的人所拥有的余剩(因为没有余剩,就没有重生),和他们所知道的教义中。但对真理的理解没有了,因为这种理解只能存在于对良善的意愿所在之处。没有意愿,就没有理解;意愿如何,理解就如何。上古之人拥有对良善的意愿,因为他们拥有对主之爱,并由此拥有对真理的理解。然而,在此处,这种理解与意愿一道完全消失了。尽管如此,一种理性真理和属世良善仍存在于那些被称为“挪亚”的人身上;所以他们还能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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