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5002.“(也不)和她在一处”表唯恐它由此与它成为一体。这从“和某人在一处”的含义清楚可知,“和某人在一处”是指更紧密的结合,或联结起来。“在”(being)表示存在联结,这是因为一个事物的实际存在是良善,一切良善皆从爱流出,爱本质上是属灵的结合或联结。因此,就至高意义而言,主被称为存在或耶和华,因为从爱或属灵的结合流出的一切良善皆源于祂。由于源于祂并通过接受而回到祂那里的爱,以及相爱使天堂构成一体,所以天堂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赋予它其“存在”(being)。如果爱与仁是教会的本质存在,教会也会是这样。因此,凡结合或联结不存在的地方,教会就没有存在;因为若非有某种将教会成员联结起来,或使他们合为一体的事物存在,教会就会解体,不再存在。
如果人人都只为自己,不为别人,除非为自己的缘故,世间社会的情形也一样。若没有法律将社会成员联结起来,没有对丧失利益、地位、名声或生命的畏惧,社会就彻底分崩离析。这样一个社会的存在也是结合或联结,但仅仅是外在方面的;就内在而言,这种社会没有任何“存在”。因此,在来世,像这样的人都被关在地狱,在那里同样通过外在约束联结在一起,尤其通过恐惧。但是,每当这些约束被松开时,这一个就冲过去毁灭另一个,只渴望将别人彻底毁灭。天堂则不同,在那里,对主之爱和源于这爱的相爱从内在将天堂的成员联结在一起。当外在约束在那里被除去时,他们更紧密地联结在一起;他们因由此更近地被拉向来自主的神性存在,故从内在充满情感,并由此充满自由的感觉,因而充满蒙福、幸福和喜乐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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