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4939.有一次,当我被提入天堂时,我觉得我的头似乎在那里,而我的身体在它下面,我的脚在更下面。我由此觉察人里面的高级和低级事物如何对应于大人里面的这些事物,一个又如何流入另一个,也就是说,属天之物,即爱之良善和次序的第一层级如何流入属灵之物,即源于那良善的真理和次序的第二层级,最后又如何流入属世之物,即次序的第三层级。由此明显可知,属世事物就像脚,支撑高级事物止于其上。更重要的是,灵界与天堂终止于自然界。正因如此,整个自然界是代表主国度的一个舞台,其中的一切事物都是代表(2758, 3483节)。自然界照这种次序凭流注持续存在,没有这种流注,它甚至无法存活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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