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4904.“并且,看哪,她因行淫有了身孕”表或说,有任何事物能由此被生出来。这从“有了身孕”或“怀了孩子”和“行淫”的含义清楚可知,“有了身孕”或“怀了孩子”是指要生产某种事物,因为“种”表示信之真理,“怀孕”表示对它的接受,因而“有了身孕”或“怀了孩子”表示生产或产生;“行淫”是指虚假,也就是说,出于他们的宗教表象,如前所述(4903节)。由此明显可知,“说,你的儿媳他玛作了妓女,并且,看哪,她因行淫有了身孕”这些话表示一种感知,即:若说他们之间存在任何婚姻之物,或说有任何事物能由此被生出来,这是一种虚假。当论及教会时,被产生表示通过真理被生产的良善;当真理经由理解力进入意愿,并从意愿进入行为时,它就被生产出来。因为如前所述,“种”表示信之真理,“怀孕”表示对它的接受;当存在于理解力中的真理进入存在于意愿中的良善时,或当系信之真理的真理进入系仁之良善的良善时,接受就会实现。当良善存在于意愿中时,它就存在于自己的子宫中,然后首先被生出来;当人在行为上处于良善,也就是出于意愿,因而出于快乐和自由产生良善时,这良善就从子宫中出来,或被生出来,这也由再生或重生来表示。由此明显可知“怀了身孕”或“怀了孩子”在灵义或内义上表示什么。然而,此处所表相反,即:根本没有良善被生产出来,因为此处所描述的这个民族因没有处于教会的任何内在而未处于任何真理,相反却陷入虚假。
再生或重生,也就是被作成内在人,是这个民族完全不知道的事;因此,这事在他们看来如同一个妓女。这种无知从尼哥底母明显看出来,他是犹太人的官(约翰福音3:1-13),因为他说:
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约翰福音3:4)
众所周知,主揭开了其国度和教会的内在真理。然而,古人都知道这些真理,如:人要重生或再生,以便进入生命;他要脱去旧人,也就是对自我和尘世之爱及其恶欲,要披上新人;也就是对邻对神之爱;还有,天堂在重生之人里面;此外还有许多其它真理。属于古教会的人都知道这些真理,不过,是通过外在代表被引导认识它们的。然而,由于这类真理在犹太民族当中完全丧失了,所以主教导这些真理,但废除了代表本身,因为它们大多关注祂自己;事实上,当形式本身显现时,形像必消失。
因此,祂建立了一个新教会,该教会不像以前的教会那样通过代表被引导认识内在真理,而是无需代表的帮助就会认识它们。祂只规定了一些外在形式,即洗礼和圣餐;以取代这些代表。规定洗礼是为了叫人能通过它想起重生;规定圣餐是为了叫人通过它想起主,想起主对全人类的爱,人所回应给祂的爱。提及这些事是为了叫人知道主所教导的教会内在真理一直为古人所知;但在犹太民族当中,它们完全丧失了,并丧失得如此彻底,以致它们无非被视为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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