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属天的奥秘 #433

433.“若杀该隐,

433.“若杀该隐,遭报七倍”表示侵犯“该隐”所表示的分离之信是完全禁止的,如4:15(392-396节)的说明。“七十个七倍”表示更加不可侵犯的东西,其后果就是诅咒或定罪,这从“七十个七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七”是一个神圣数字,这源于以下事实:“第七日”表示属天人,属天教会和属天国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因此,在圣言中,凡出现数字“七”的地方,“七”都表示神圣之物或完全不可侵犯之物。此处所论述的主题就论及或决定了这种神圣或不可侵犯。这同样适用于构成七个时代的“七十”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一个时代就是十年。当需要表达某种极其神圣或完全不可侵犯的事物时,人们就说“七十个七倍”,如主说,当饶恕弟兄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马太福音18:21-22),以此表示无论他犯多少罪,都要饶恕他;因此,饶恕是没有止境或是永远的,这就是神圣。此处,“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个七倍”表示诅咒或定罪,因为这是完全禁止侵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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