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33.众所周知,没有某种爱,就不可能有一丝生命;除了从爱流出之物外,也不可能有一丝喜乐。然而,爱如何,生命就如何,喜乐也如何,或说爱的性质决定了生命和喜乐的性质。如果你移除爱,换言之,移除渴望(因为渴望与爱是密不可分的),思维就会立刻停止,你将变得像一个死人,我通过经历获知这一点。对自己的爱和对世界的爱产生一种生命的假象和一种喜乐的假象,但由于它们与真正的爱完全相反,真正的爱在于爱主高于一切并爱邻如己,所以显而易见,它们不是爱,而是恨。要注意,人越爱自己和世界,就越恨他的邻舍,并因此恨主。故真正的爱就是对主的爱,真正的生命就是从主所获得的爱之生命,真正的喜乐是这生命的喜乐。真正的爱只能有一种,真正的生命也只能有一种,它产生真正的喜乐和幸福,就是天上的天使所感受到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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