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32.爱和信先被称为“大光”,之后爱被称为“大光”,信被称为“小光”,经上说,爱“管昼”,信“管夜”。这些都是隐藏的奥秘,尤其在这末后的日子,所以蒙主的神性怜悯,我被允许解释这一切。这些奥秘尤其在这末后的日子隐藏得更深,因为现在正是时代的完结,此时,爱几乎荡然无存,信也是如此,正如主在福音书中所预言的: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放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天势都要震动。(马太福音24:29)
此处“日头”表示爱,它变黑了;“月亮”表示信,它不放光;“众星”表示信之知识或认知,它们从天上坠落,是各种“天势”,或说天堂的权柄和力量。
上古教会只承认爱,不承认什么信。属天天使也不知何为信,除非它属于爱。整个天堂是爱的天堂,因为天堂除了爱的生命外,没有其它生命。爱是一切天堂幸福的源头,这种幸福如此之大,以至于无以言表,也无法以任何方式为人类头脑所想象。那些住在爱中的人全心爱主,却又知道、声称并发觉,一切爱,因而一切生命(生命唯独属于爱),进而一切幸福唯独来自主,没有一丁点爱,生命或幸福来自他们自己。主变像时,大光,就是日头代表这一事实:主是一切爱的源头,因为:
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马太福音17:2)
脸表示至内在的事物,衣服表示从它们发出的事物。因此,“日头”或爱表示主的神性;“光”,或从爱发出的智慧表示祂的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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