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属天的奥秘 #3036

3036.“曾带领我

3036.“曾带领我离开我的父家和出生地”表示主凭神性本身摆脱了从母亲那里所获得的邪恶和虚假。这从此处“父家和出生地”的含义清楚可知,“父家和出生地”是指从母亲那里获得或继承来的东西,这是主与之争战,并将其逐出的邪恶和虚假的源头,祂在如此行的过程中凭自己的能力使祂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关于亚伯兰所来自的家和地,请参看前面的阐述(3031节)。关于主从耶和华那里继承的神性和祂从母亲那里继承的邪恶,可参看1414, 1444节;祂与从母亲那里继承的邪恶争战,但从没有实际犯下自己的任何邪恶(1444, 1573节);主脱去从母亲那里继承的一切,直到最后不是她的儿子(2159, 2574, 2649节)。从母亲那里继承的东西就是“父家和出生地”在内义上所表示的。“父家”表示从母亲那里继承的邪恶,“出生地”表示从母亲那里继承的虚假,因为哪里有邪恶,哪里就有虚假,两者彼此结合在一起。主凭自己的能力逐出它们(1616, 1813, 1921, 2025, 2026, 2083, 25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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