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3035.“耶和华天上的神”表示主的神性本身。这从前面的阐述(3023节)清楚可知,即“耶和华天上的神”是指主的神性本身,“耶和华”这个名经常出现在旧约圣言中,只表示主。因为旧约里的每一个细节在内义上都论述主,教会的每一个宗教仪式都代表祂(参看1736, 2921节)。此外,属于属天教会的上古之人将耶和华仅仅理解为主(1343节)。在字义的此处和别处,表面上看,好像“耶和华”是指更高的某个其他人;但字义是这样:它将内义呈现为一体的事物作为单独的实体来阐述。原因在于,需要从字义接受教导的世人若不先拥有数个的概念,就不能拥有一个的概念。因为对人来说,一个整体是从数个部分中形成的,或也可说,同时存在的事物是从连续事物中形成的。主有许多不同事物在里面,它们都是耶和华。这就是为何字义视这些事物为单独的实体,而天堂绝不这样做。天堂以一种简单的观念承认一位神,并且只承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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