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2010.由于“名”表示性质或品质,以及认识该性质或品质是什么,所以本节经文中“你的名不再叫亚伯兰,你的名要叫亚伯拉罕”这句话表示什么就显而易见了,即:他将不再具有以前的那种性质或品质,而是具有他即将拥有的这种性质或品质。前面(1992节)说明,亚伯兰事奉别神,并敬拜沙代神;但由于他即将代表主,尤其代表祂的内在人,因而代表祂爱的属天一面,所以他以前的性质或品质必须先被废除,也就是说,“亚伯兰”这个名必须改为另外一个名字,这个名字必须具有能代表主的特征。因此,字母“H”就从耶和华这个名中被取来(在耶和华这个名中,只有这一个字母涉及神性,表示自有或存在),并插入他的名字;所以他就叫亚伯拉罕了。稍后(创世记17:15)会说明,撒莱也是如此;她的名字也加了“H”这个字母,她叫撒拉。由此也可以清楚看出,就圣言的内义而言,亚伯拉罕代表耶和华或主。
然而,要知道,在代表中,重要的不是一个人的品质如何,因为在这些代表中,要关注的不是代表的这个人,而是他所代表的事物,如前面所阐述和说明的(665, 1097e, 1361节)。故就内义而言,这些话的意思是,主将要脱去人身或人性,并披上神性;这也是承上启下的一个节点,因为现在关于亚伯拉罕的儿子以撒的应许已经作出了,以撒将要代表主的神性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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