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2.但基督教界仍浑然不知这一事实:每一个细节,甚至最小细节,直到一点一划,都表示并象征属灵和属天事物,因为旧约没有引起它的足够重视。尽管如此,他们仍可以知道这一事实,只需想想:圣言既属于主,源于主,若不包含诸如属于天堂、教会和信仰的那类事物在自己里面,就绝无可能存在。若非如此,它不可能被称为主的圣言,也不能说含有任何生命在里面。因为它的生命若非源于那些属于生命的事物,也就是源于圣言中的每一个细节都与主,也就是生命本身有关,又能源于何处?因此,凡内层不专注于主的事物都没有生命;事实上,在圣言中,但凡有一句话不以自己的方式体现或反映主,它都不是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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