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1663.“他们与所多玛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玛王示纳、洗扁王善以别并比拉王争战;比拉就是琐珥”表示如此多种邪恶欲望和虚假说服,主便与它们争战。这同样从所提到的这些王和这些民族的含义,以及下文清楚可知。至于每一个都表示哪种具体的邪恶欲望和具体的虚假说服,这解释起来同样冗长乏味。前面(1212, 1589节)简要论述了所多玛和蛾摩拉,押玛和洗扁,以及琐珥的含义。它们是内义上所表示的邪恶和虚假的最一般或最普遍种类,并在此按顺序接踵而来。
主经历并承受最严厉的试探,比任何人所承受的都要严厉,这一事实从圣言不那么广为人知;圣言只提到祂在旷野四十天,受魔鬼的试探(马太福音4:1-2; 马可福音1:12-13; 路加福音4:1-2)。虽然经上只用寥寥数语描述了那时祂所经历的试探,但这几句话却把它们都囊括进来了;如马可福音(1:12, 13)记载,祂在那里与野兽在一起,野兽表示最坏的地狱团伙;还有后来(马太福音4:3-11; 路加福音4:3-13)记载的事,即:魔鬼把祂带到殿顶和高山上,这些事只代表祂在旷野所经历的最严厉的试探;对此,蒙主的神性怜悯,容后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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