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属天的奥秘 #100

100.“园子”表示

100.“园子”表示聪明,“伊甸”表示爱,这一点从以赛亚书也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要安慰锡安,安慰她所有的荒场,使她的旷野像伊甸,使她的荒漠像耶和华的园子。其中必有欢喜和快乐,称谢和歌唱声。(以赛亚书51:3)
在这段经文中,“旷野”、“欢喜”和“称谢”是用来表达信之属天事物,或属于爱的事物的词语。但“荒漠”、“快乐”和“歌唱声”表达的是信之属灵事物,或属于理解力的事物。前者与“伊甸”有关,后者与“园子”有关。因为对同一事物的双重表达方式经常出现在以赛亚书,其中一种表示属天事物,另一种表示属灵事物。至于“伊甸园”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下文(2:10;10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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