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最后的审判(续) #1

1.在早先《最后的审

一、最后的审判已经完成 

1.在早先《最后的审判》那本小册子里,我论述了以下主题:

最后审判之日并不意味着世界的毁灭(1-5节);

人类的繁衍将永不止息(6-13节);

天堂和地狱皆来自人类(14-22节);

自创世以来, 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23-27节);

最后的审判必发生在所有人都在一起的地方,因而必发生在灵界,而非世界(28-32节);

当教会走到尽头时,最后的审判就会发生;当因没有仁而没有了信时,教会就走到尽头(33-39节);

启示录所预言的一切如今都已应验(40-44节);

最后的审判已经发生(45-52节);

巴比伦及其毁灭(53-64节);

先前的天及其废除(65-72节)。

世界和教会今后的状态(73-74节)。

揭秘启示录 #599

599.“甚至在人面

599.“甚至在人面前,叫火从天降在地上”表证明他们的虚假是天上的真理,凡接受它们的人都得救,不接受者则灭亡。这些话之所以表示这些事,是因为最大的奇事就是从天降火;当论及对真理的见证时,古人当中这句确认的俗语便由此而来,即:他们能叫火从天而降,为它作见证。这句俗语表示他们能见证到这种程度。真理也通过天上的火被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亚伦所献的燔祭被天上来的火烧尽。(利未记9:24)
以利亚所献的燔祭也一样。(列王纪上18:38)
“天上的火”在反面意义上则是见证他们陷入邪恶,由此陷入虚假,并要灭亡的征兆;不过,这火是吞灭或烧灭之火;如:
从天而降、烧死亚伦两个儿子的火。(利未记10:1-6)
烧灭二百五十人的火。(民数记26:10)
直烧到营地边界的火。(民数记11:1-4)
两次烧灭王所差遣的五十人之火。(列王纪下1:10,12)
从天降在所多玛的火与硫磺。(创世记19:24,25)
从天而降、烧灭那些围住圣徒的营和蒙爱的城之人的火。(启示录20:9)
门徒恼怒那些不知悔改的人,对耶稣说,主啊,你要不要我们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烧灭他们?(路加福音9:54)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说明“天上的火”表示一个见证,甚至证实,证明真理是真理的,在反面意义上则证明虚假是真理,如此处。“火”还表示属天之爱,因而表示对真理的热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因而表示对虚假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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