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8.⑼在人里面,两性情爱并非婚姻之爱的源头,只是其最初阶段,因而好比被植入属灵内层的属世外层。我在此所说的是真正的婚姻之爱,而不是也被称为婚姻的世俗爱情;有些情况下,这种世俗的爱情无非是受限的两性情爱。而真正的婚姻之爱只在那些渴慕智慧,因而不断朝它前进的人当中。主预见这些人,并为他们提供婚姻之爱。诚然,他们的婚姻之爱始于两性情爱,确切地说,通过两性情爱开始;然而,两性情爱并非它的源头。婚姻之爱是随着人的智慧逐步向前发展并进入光明而成长的;因为智慧与婚姻之爱是不可分割的伴侣。
婚姻之爱之所以从两性情爱开始,原因有二:首先,在未找到配偶之前,人一般都爱异性,并以爱慕的眼神看待异性,对她们彬彬有礼。社会习俗也在其中起到一定作用。事实上,青少年处在一个自由选择的时期,并且,由于和一个女人结婚的本能倾向潜藏在他的内心深处,所以他的外在会逐渐变得温和。其次,由于种种原因,结婚的最终决定被推迟,甚至推迟到成年;在此期间,婚姻之爱一开始类似欲望,在有些情况下,这会实际转化为两性情爱;即便在这些情况下,约束也不会松懈到认为纵欲有益健康的地步。以上这些话适用于男性,不适用于女性,因为男性会屈服于产生真正激情的诱惑。由此明显可知,两性情爱并非婚姻真爱的源头,而是其最初阶段;不过,这最初阶段是时间上的,而非目的上的;因为在目的上为首、为主要事物的,就是在心智及其意图中为首的。但若非通过一系列中间阶段,没有人能达到这最初目的。这些中间阶段本身并非最初目的,只是促进最初目的实现的方法。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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