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96

96.婚姻之爱是人类

96.婚姻之爱是人类所特有的,这是因为只有人类才能变得属灵。人能将其理解力提升至属世之爱以上,并从这个高度来看他下面的那些爱,判断它们的品质;还能改善、纠正并逐出它们。这是动物所无法做到的,因为动物的爱欲与其本能的认知完全合而为一;因此,这种认知无法被提升为聪明,更不用说智慧了。所以,动物被植入其认知的爱欲引领,就像盲人被导盲犬引领穿过街道那样。这就是为何婚姻之爱是人类所特有的原因。这爱可以说是人类与生俱来,或所固有的,因为人具有变得智慧的潜能在里面,这种潜能与这爱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致与它合而为一。

真实的基督教 #432

432.私人的仁爱义

432.私人的仁爱义务也有很多,诸如发放工人工资、支付利息、履行合同、保全积蓄等等。其中有些是成文法所强制的义务,有些是普通法所强制的义务,而有些则是道德法所强制的义务。履行这些义务时,有仁爱之人和无仁爱之人的心态也各不相同。有仁爱的人公正忠实地履行这些义务;因为仁爱的戒律就是人人都应当公正忠实地对待所有与他有生意往来或有交往的人(对此,参看422-425节)。但没有仁爱的人履行相同的义务时,就完全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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