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96

96.婚姻之爱是人类

96.婚姻之爱是人类所特有的,这是因为只有人类才能变得属灵。人能将其理解力提升至属世之爱以上,并从这个高度来看他下面的那些爱,判断它们的品质;还能改善、纠正并逐出它们。这是动物所无法做到的,因为动物的爱欲与其本能的认知完全合而为一;因此,这种认知无法被提升为聪明,更不用说智慧了。所以,动物被植入其认知的爱欲引领,就像盲人被导盲犬引领穿过街道那样。这就是为何婚姻之爱是人类所特有的原因。这爱可以说是人类与生俱来,或所固有的,因为人具有变得智慧的潜能在里面,这种潜能与这爱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致与它合而为一。

真实的基督教 #429

429.仁爱的善举和

429.仁爱的善举和仁爱的义务之间的区别,如同出于自由选择所做的行为和强制行为之间的区别。然而,这里所说的仁爱的义务不是指王国或国家中的政府职责,诸如部长管理的职责,法官审判的职责等等,而是指每个人的义务,无论他从事什么职业。所以,它们出自不同的源头,从不同的意愿流出,以致仁爱之人出于仁爱履行这些义务,而没有仁爱之人则出于仁爱的缺乏履行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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