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96

96.婚姻之爱是人类

96.婚姻之爱是人类所特有的,这是因为只有人类才能变得属灵。人能将其理解力提升至属世之爱以上,并从这个高度来看他下面的那些爱,判断它们的品质;还能改善、纠正并逐出它们。这是动物所无法做到的,因为动物的爱欲与其本能的认知完全合而为一;因此,这种认知无法被提升为聪明,更不用说智慧了。所以,动物被植入其认知的爱欲引领,就像盲人被导盲犬引领穿过街道那样。这就是为何婚姻之爱是人类所特有的原因。这爱可以说是人类与生俱来,或所固有的,因为人具有变得智慧的潜能在里面,这种潜能与这爱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致与它合而为一。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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