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⑺但婚姻之爱属内在人或属灵人,因而是人类所特有的。婚姻之爱属内在人或属灵人,这是因为人越聪明、智慧,就越内在,越属灵,其心智的形式就越得以完善。正是该形式接受婚姻之爱,因为他在这爱中觉察并感受属灵的快乐,也就是内在的幸福,由此觉察并感受属世的快乐;而属世的快乐从属灵的快乐获得自己的灵魂、生命和本质。
97. (6)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与父合一,父也将自己与祂合一。这种合一通过救赎行为实现,因为主通过祂的人身执行这些行为。由于祂是这样做的,所以父所表示的神性越来越接近、帮助并配合祂,直到最终他们结合起来,以至于不再是二,而是一。这种合一就是下文所论述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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