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5.⑺但婚姻之爱属内在人或属灵人,因而是人类所特有的。婚姻之爱属内在人或属灵人,这是因为人越聪明、智慧,就越内在,越属灵,其心智的形式就越得以完善。正是该形式接受婚姻之爱,因为他在这爱中觉察并感受属灵的快乐,也就是内在的幸福,由此觉察并感受属世的快乐;而属世的快乐从属灵的快乐获得自己的灵魂、生命和本质。
253.鉴于圣言的每个细节中都有神圣良善与神圣真理的婚姻,故耶和华神、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这样的表述经常出现,似乎他们是两个,其实是一个。因为“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的神圣良善方面的主,而“神”和“以色列的圣者”是指神圣智慧的神圣真理方面的主。耶和华和神,以及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在圣言多处被提及,但仍表示独一无二的那一位。这一点可见于关于主救世主的教义(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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