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94

94.⑹两性情爱属外

94.⑹两性情爱属外在人或属世人,因而为一切动物所共享。人生来皆属乎血气,并越来越内在地变得属世;然后照着他对聪明的热爱而变得理性;后来,若热爱智慧,则变得属灵。我会在下文(130节)讨论何为使人变得属灵的智慧。随着人从知识到聪明,从聪明到智慧的发展,其心智也会相应地改变自己的形式,变得越来越开放,与天堂,并通过天堂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这使得他更喜爱真理,更热衷于过良善的生活。因此,在朝智慧发展的过程中,若他停留在第一道门槛,那么其心智的形式仍旧属世;该形式会接受普遍气场,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的流注,但只是如同动物界的低级物体,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兽类和鸟类那样来接受。这些动物纯粹是属世的,因此这人会变得和它们一样,热爱性事的方式也和它们一样。这就是我们说“两性情爱属外在人或属世人,因而为一切动物所共享”这句话的意思。

婚姻之爱 #84

84.⑴良善与真理是

84.⑴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但它们在受造物体中的存在取决于物体的各自形式。良善与真理之所以是创造的普遍原则,是因为这二者存在于主神,创造者里面,其实就是祂自己;事实上,祂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不过,要是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这一点可能会更清晰地进入理解力的感知,因而进入思维观念中。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在主神创造者里面,这二者就是主自己;即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二者与良善并真理是一样的。原因在于,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事实上,爱由各种良善构成,智慧由各种真理构成。由于这两组术语是一回事,所以在下文,我们有时用这一组,有时用那一组,但它们的意思是一样的。在此预先作出这样的解释,是为了防止读者在下文看到这些术语时,误将它们理解成不同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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