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⑹两性情爱属外在人或属世人,因而为一切动物所共享。人生来皆属乎血气,并越来越内在地变得属世;然后照着他对聪明的热爱而变得理性;后来,若热爱智慧,则变得属灵。我会在下文(130节)讨论何为使人变得属灵的智慧。随着人从知识到聪明,从聪明到智慧的发展,其心智也会相应地改变自己的形式,变得越来越开放,与天堂,并通过天堂与主结合得越来越紧密。这使得他更喜爱真理,更热衷于过良善的生活。因此,在朝智慧发展的过程中,若他停留在第一道门槛,那么其心智的形式仍旧属世;该形式会接受普遍气场,即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的流注,但只是如同动物界的低级物体,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兽类和鸟类那样来接受。这些动物纯粹是属世的,因此这人会变得和它们一样,热爱性事的方式也和它们一样。这就是我们说“两性情爱属外在人或属世人,因而为一切动物所共享”这句话的意思。
341.若认为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而是神随心所欲地拯救或诅咒祂所乐意的任何人,那会让沦丧之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指控神缺乏慈悲与怜悯、甚至残忍。事实上,这等于否认神是神,并断言神在圣言中所说的话毫无意义,祂的诫命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
此外,若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那他也可以控诉神违犯了祂在西奈山上用自己的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圣约。
从主的话(约翰福音14:21-24)明显可知,神不能不去拯救那些照祂诫命生活并信靠祂的人。事实上,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之人若能认真思考:神既始终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去理解和爱的能力,那祂必然爱人,并通过祂的爱将自己联结于那些过着良善生活、持守正确信仰之人,那他会对此深信不疑。神已将这一点铭刻在每个人、每个生物之中。一个父亲或母亲会不认他们的孩子吗?鸟会不认它的幼雏,兽会不认它的幼崽吗?连老虎、豹子和毒蛇都不会如此。对神而言,有差别的行为会违背祂所在并照之行事的秩序,也违背祂通过创世而施加于人的秩序。就象诅咒一个过着良善生活并持守正确信仰之人对神来说是不可能的,反过来也一样,拯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并因此持守错误信仰之人对神来说也是不可能的。
第二种情形同样违背秩序,因此违背神的全能,这全能唯有在公义的道路上才能前行,公义的律法就是不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对神的本质与人的自由意愿有所了解的人,都能领悟这一点。例如,亚当有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的自由。如果他只吃生命树的果子,神会将他赶出园子吗?我不这样认为。但是,如果他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后,神还会留他在园子吗?我也不这样认为。同样,我难以想象神会将已被接收进天堂的天使投入地狱,也不承认被判为魔鬼之人会进入天堂。对神而言,这些事情都不可能,哪怕利用祂自己的全能。关于这些,可参看神性全能相关章节(49-70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