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92

92.⑸两性情爱和婚

92.⑸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出自从主那里流入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前面(84-87节)已说明,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照各自形式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还说明,良善与真理作为一,而非二从主发出。从这些前提可推知,有一个婚姻的普遍气场从主发出,遍及整个宇宙,从初至末,因而从天使直到蠕虫。这样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之所以从主发出,是因为它同样是一个繁衍,也就是生殖和结实的气场;该气场和通过世世代代维持宇宙的神性治理是一回事。由于这种普遍气场,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照着物体的各自形式而流入物体(参看86节),故可知,男性照着男性的形式,因而在理解力中接受它,因为男性是理智的形式;而女性则照着女性的形式,因而在意愿中接受它,因为女性是源于男性理智形式的意愿形式。由于该气场还是生殖的气场,故可知,它是两性之间爱的源头。

婚姻之爱 #47

47.两性情爱仍如在

47.两性情爱仍如在世时它内在的样子,因为人皆有内在和外在。这二者就是所谓的内在人和外在人,故而意愿和思维也有内在和外在之分。人死亡时会留下外在,保留内在。外在属于肉体,内在属于灵。由于人就是自己的爱,爱就居于灵里面,故可知,死后,两性情爱仍如在世时它内在的样子。若这爱的内在是属婚姻和圣洁的,那死后它仍是属婚姻和圣洁的;若是淫乱的,那死后仍是淫乱的。然而,要知道,没有哪两种两性情爱是完全相同的,而是有无数差异。不过,它还是会保持它在每个人灵里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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