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⑸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出自从主那里流入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前面(84-87节)已说明,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照各自形式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还说明,良善与真理作为一,而非二从主发出。从这些前提可推知,有一个婚姻的普遍气场从主发出,遍及整个宇宙,从初至末,因而从天使直到蠕虫。这样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之所以从主发出,是因为它同样是一个繁衍,也就是生殖和结实的气场;该气场和通过世世代代维持宇宙的神性治理是一回事。由于这种普遍气场,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照着物体的各自形式而流入物体(参看86节),故可知,男性照着男性的形式,因而在理解力中接受它,因为男性是理智的形式;而女性则照着女性的形式,因而在意愿中接受它,因为女性是源于男性理智形式的意愿形式。由于该气场还是生殖的气场,故可知,它是两性之间爱的源头。
583.在人的生命里面,属世之事与属灵之事,也就是身体所发生的事和灵所发生的事之间存在永久的对应关系。这是因为就其灵魂而言,人生来是属灵的,只是披上了形成其肉身的属世之物。因此,当这身体被抛弃后,他的灵魂就会披上属灵的身体,进入万物皆属灵的世界,在那里加入其同类。由于属灵的身体必须在物质身体里面得以形成,并且是通过从主经由灵界所流入,被人以诸如他里面来自尘世、被称为文明和道德的事内在接受的良善与真理形成的,它所形成的方式是显而易见的;还由于如前所述,人里面有一个属世之事与属灵之事之间的永久对应关系,故可推知,这种形成就像怀孕、妊娠、出生和抚育。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圣言中,属世的生产表示属灵的生产,属灵的生产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生产;因为凡在圣言字义,也就是属世之义中所提到的,皆包含和表示某种属灵之物。圣言字义的每一个细节都含有一个灵义,这在圣经一章已充分说明了。
圣言中所提到的属世生产是指属灵生产,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很明显地看出来:
我们也曾怀孕生产,竟仿佛是生了风;我们未曾行什么拯救的事。(以赛亚26:18)
大地啊,在主的面前生产吧。(诗篇114:7)
地岂能一日而生?我既使她临产,岂不使她生产呢?我既使她生产,岂能使她闭胎不生呢?(以赛亚书66:7-10)
训必劳碌,挪必被攻破。(以西结书30:16)
产妇的疼痛必临到以法莲身上;他是无智慧之子,因他到了产期他还是迟延于子宫口。(何西阿书13:12, 13)
还有其它许多经文。由于在圣言中,属世的生产表示属灵的生产,这些产生来自主,故祂被称为造作者(Maker)和从子宫的形成者(former),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造作你,又从你母腹形成你的耶和华。(以赛亚书 44:2)
你是叫我出母腹的。(诗篇 22:9)
我从出母胎被你扶持,使我出母腹的是你。(诗篇71:6)
要听我言,你们自出母腹,就蒙我保抱;自从出胎,便蒙我怀搋。(以赛亚书46:3)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因此,主被称为父 (如以赛亚书9:6; 63:16; 约翰福音10:30;14:8, 9)。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之人被称作“儿子”,“从神生的”,彼此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9)。教会又被称作母亲(何西阿书 2:2,5;以西结书1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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