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92

92.⑸两性情爱和婚

92.⑸两性情爱和婚姻之爱出自从主那里流入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前面(84-87节)已说明,良善与真理是创造的普遍原则,因而照各自形式而存在于一切受造物中;还说明,良善与真理作为一,而非二从主发出。从这些前提可推知,有一个婚姻的普遍气场从主发出,遍及整个宇宙,从初至末,因而从天使直到蠕虫。这样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之所以从主发出,是因为它同样是一个繁衍,也就是生殖和结实的气场;该气场和通过世世代代维持宇宙的神性治理是一回事。由于这种普遍气场,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气场,照着物体的各自形式而流入物体(参看86节),故可知,男性照着男性的形式,因而在理解力中接受它,因为男性是理智的形式;而女性则照着女性的形式,因而在意愿中接受它,因为女性是源于男性理智形式的意愿形式。由于该气场还是生殖的气场,故可知,它是两性之间爱的源头。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56

SS56.人们可能以

SS56.人们可能以为,纯正真理的教义可以利用通过对应知识而来的圣言灵义获得。但教义不是通过灵义获得的,只是被照亮并证实。因为如前所述(26节),没有人能通过对应进入圣言的灵义,除非他首先因教义而专注于纯正的真理。一个人若不首先专注于纯正真理,就会利用他所熟悉的一些对应,通过把它们联系在一起并解释它们,以便证实由于他的某种先入之见而粘附于其头脑的东西来歪曲圣言。此外,若不由主来赐予,圣言的灵义无法赐予任何人;主守护灵义,如同守护天堂,因为天堂在它里面。因此,人应当优先研究字义上的圣言;教义唯独源于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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