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从女性的情感、兴趣、举止和形体明显看出来,她因丈夫的理智而注定成为意愿的产物;换句话说,成为对丈夫里面智慧的爱,因为她是通过丈夫的智慧形成的(对此,参看88—89节)。这一点可从女性的情感看出来,女性的情感是一种爱慕丈夫里面而非她自己里面的知识、聪明和智慧,因而爱慕她丈夫的情感。男人被爱不仅仅是因为使他看似人的形体,还因为他里面使他成为人的品质。这一点可从女性的兴趣看出来,女性的兴趣涉及被称为缝纫和刺绣的手工艺品,换句话说,就是用来装饰、打扮、增添自己美丽的东西,以及各种家务职责,以补足男人的职责,也就是我所说的公共事务。女人出于对婚姻的倾向而具有这些兴趣,她们渴望成为妻子,从而与她们的丈夫合而为一。这个结论也可从举止和形体得出,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71.只有那些从主接受婚姻之爱,即直接靠近主,并过着出自祂的教会生活之人才享有真正的婚姻之爱。原因在于,这爱,从其起源和对应来看,更为属天、属灵、神圣、纯粹和洁净,胜过可见于天上天使或教会成员当中的任何爱(如64节所述)。它的这些属性只可能存在于那些与主结合,并通过祂与天上天使相联的人当中。因为这些人避开婚外情,也就是避免与配偶之外的其他人结合,视之如灵魂的诅咒,或地狱之湖。已婚人士越是避开这类结合,甚至在意愿的欲望和由此产生的意图上也避开,这爱在他们身上就越得以净化,并逐步变得属灵,起初是在地上、后来在天上变得属灵。
无论在人类,还是在天使当中,爱都不可能变得纯粹;婚姻之爱同样如此。但由于主主要关注意愿的意图,所以,人越是拥有并坚守这样的意图,就越踏上通往它的纯粹和圣洁之路,并朝着它前进。除了那些靠着主而具有如此性情的人外,没有人能享有属灵的婚姻之爱,因为天堂就在这爱中。对属世人来说,婚姻之爱仅从肉体得其乐趣,所以他们无法靠近天堂或任何天使,事实上,也无法靠近拥有这爱的任何人,因为这爱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的根基(参看65-67节)。
我曾通过亲身经历见证过这一事实。在灵界,我看见一些正预备下地狱的恶灵接近一位正享受妻子陪伴的天使。随着他们靠近,尽管尚有一段距离,但他们却开始发狂,四处寻找洞穴和沟渠,以之为藏身的避难所。恶灵喜欢与他们自己的情感一致的事物,无论它如何肮脏。他们憎恶与其情感相异的天堂灵,因为天堂是纯洁的,这可从前言(10节)所述推断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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