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从女性的情感、兴趣、举止和形体明显看出来,她因丈夫的理智而注定成为意愿的产物;换句话说,成为对丈夫里面智慧的爱,因为她是通过丈夫的智慧形成的(对此,参看88—89节)。这一点可从女性的情感看出来,女性的情感是一种爱慕丈夫里面而非她自己里面的知识、聪明和智慧,因而爱慕她丈夫的情感。男人被爱不仅仅是因为使他看似人的形体,还因为他里面使他成为人的品质。这一点可从女性的兴趣看出来,女性的兴趣涉及被称为缝纫和刺绣的手工艺品,换句话说,就是用来装饰、打扮、增添自己美丽的东西,以及各种家务职责,以补足男人的职责,也就是我所说的公共事务。女人出于对婚姻的倾向而具有这些兴趣,她们渴望成为妻子,从而与她们的丈夫合而为一。这个结论也可从举止和形体得出,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493.人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在他里面,因为自由属于他的意愿;并且自由因属于他的意愿,故也属于他的爱。意愿是爱的容器,如397节所示。当有人说,“我愿意这样,因为我喜欢这样”,反过来说,“因为我喜欢这样,所以我愿意这样”时,谁都明白,属于爱的一切都是自由的,属于意愿的一切也是自由的。不过,人的意愿有两部分,既有内在的也有外在的,或既有属内在人的意愿,也有属外在人的意愿。因此,骗子的言行在世人面前是一套,在好友面前可能是另一套。在世人面前,其言行出自其外在人的意愿,而在好友面前,则出自其内在人的意愿。不过,此处所说的意愿是其主导爱所在的内在人的意愿。这几句话足以证实,内在意愿才是这个人自己,因为那里是其生命的存在和本质所居之处。而理解只是意愿所取的形式,以使它的爱看得见。人出于爱所喜欢和意愿的一切皆是自由的,因为凡从内在意愿的爱所发出的,都是其生命的快乐。而内在意愿的爱因是他生命的存在,故也是他的自我。这就是为何凡被这意愿自由接受的东西会存留,因为它附着在自我上。相反,凡在人不自由的情况下被引入人里面的东西都不会被自由接受。对此,下文有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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