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1.从女性的情感、兴趣、举止和形体明显看出来,她因丈夫的理智而注定成为意愿的产物;换句话说,成为对丈夫里面智慧的爱,因为她是通过丈夫的智慧形成的(对此,参看88—89节)。这一点可从女性的情感看出来,女性的情感是一种爱慕丈夫里面而非她自己里面的知识、聪明和智慧,因而爱慕她丈夫的情感。男人被爱不仅仅是因为使他看似人的形体,还因为他里面使他成为人的品质。这一点可从女性的兴趣看出来,女性的兴趣涉及被称为缝纫和刺绣的手工艺品,换句话说,就是用来装饰、打扮、增添自己美丽的东西,以及各种家务职责,以补足男人的职责,也就是我所说的公共事务。女人出于对婚姻的倾向而具有这些兴趣,她们渴望成为妻子,从而与她们的丈夫合而为一。这个结论也可从举止和形体得出,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
485.关于信的那一章已充分说明,人若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既不可能有仁,也不可能有信,更不可能有这二者的结合。由此可知,若人在属灵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那么他里面就没有主借以与其结合的任何东西;然而,没有相互结合,改造或重生,因而得救是不可能的。没有人与主并主与人的相互结合,就不会有归算,这是一个无可辨驳的结果。“没有在属灵之事上的自由意志,也会有善与恶的归算”,倘若这种观点被确认,那么由此会得出数不清的结论。在本书后面部分,也就是探讨源自当今之信(这信将主神、救主的功与义归到人身上)的异端、悖论和矛盾的地方,这些荒谬的结论将被揭露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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