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90

90.⑷在动物界,良

90.⑷在动物界,良善之真理,就是出自良善的真理是雄性,真理之良善,就是出自真理的良善是雌性。前面(84-86节)说明,来自主,宇宙的创造者和维护者的持续流注是存在的,它寻求实现爱与智慧的结合,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且受造物照各自形式接受它。然而,这些要点有待进一步说明。男性从该婚姻或结合接受智慧之真理,并且主照他的接受程度将爱之良善与这智慧之真理结合起来;这种接受在理解力中进行;因此,男性生来注定变得理智。这一切甚至能凭理性自己的光,从男性的各种特征,尤其他的情感、兴趣、举止和形体看出来。

它们可从男性的情感看出来,因为男性的情感是一种对认识、理解并变得智慧的情感。童年时期有一种对认识的情感(即求知欲),青春期和成年早期有一种对理解的情感,由此到老年时期则有一种对变得智慧的情感。由此明显可知,男性的性质或性格倾向于形成理解力,所以他生来注定变得理智。不过,这一切只有通过爱才能实现,所以主照着他的接受程度,也就是照着他想变得智慧的意愿而将爱连接于他。

它们可从男性的兴趣看出来,因为男性的兴趣涉及理智的事,也就是那些理智主导的事;其中绝大多数涉及公共事务,针对大众服务。

它们可从男性的举止看出来,男性的举止完全受理智支配。因此,其举止所指的生活中的一切行为都是理性的,即便不理性,他也希望它们看上去理性。男性的理性在他的一切美德中也是显而易见的。

它们可从男性的形体看出来,男性与女性的形体截然不同,差异显著。相关内容可参看前文(33节)。

另外一点就是这一事实:生殖能力属于男性。这种生殖能力只来自理解力,而非其它源头,因为它是由理解力中出自良善的真理产生的。下文将看到,这就是生殖能力的源头。


真实的基督教 #521

521.但是,我的朋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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