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⑷在动物界,良善之真理,就是出自良善的真理是雄性,真理之良善,就是出自真理的良善是雌性。前面(84-86节)说明,来自主,宇宙的创造者和维护者的持续流注是存在的,它寻求实现爱与智慧的结合,或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且受造物照各自形式接受它。然而,这些要点有待进一步说明。男性从该婚姻或结合接受智慧之真理,并且主照他的接受程度将爱之良善与这智慧之真理结合起来;这种接受在理解力中进行;因此,男性生来注定变得理智。这一切甚至能凭理性自己的光,从男性的各种特征,尤其他的情感、兴趣、举止和形体看出来。
它们可从男性的情感看出来,因为男性的情感是一种对认识、理解并变得智慧的情感。童年时期有一种对认识的情感(即求知欲),青春期和成年早期有一种对理解的情感,由此到老年时期则有一种对变得智慧的情感。由此明显可知,男性的性质或性格倾向于形成理解力,所以他生来注定变得理智。不过,这一切只有通过爱才能实现,所以主照着他的接受程度,也就是照着他想变得智慧的意愿而将爱连接于他。
它们可从男性的兴趣看出来,因为男性的兴趣涉及理智的事,也就是那些理智主导的事;其中绝大多数涉及公共事务,针对大众服务。
它们可从男性的举止看出来,男性的举止完全受理智支配。因此,其举止所指的生活中的一切行为都是理性的,即便不理性,他也希望它们看上去理性。男性的理性在他的一切美德中也是显而易见的。
它们可从男性的形体看出来,男性与女性的形体截然不同,差异显著。相关内容可参看前文(33节)。
另外一点就是这一事实:生殖能力属于男性。这种生殖能力只来自理解力,而非其它源头,因为它是由理解力中出自良善的真理产生的。下文将看到,这就是生殖能力的源头。
2.新天堂与新教会的普遍信仰如下:永恒之主耶和华,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若非如此,无人能得救;信祂的人得救。上述内容就是该信仰的普遍形式,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包含在其一切细节中。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神在本质和位格上是一,圣三一在祂里面,祂就是主神救主耶稣基督。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无人得救。
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将地狱从人那里移除,祂通过与之争战并战胜它而移除,从而将其制服,使之归入秩序、服从祂的命令。这是一个信仰的普遍原则:主降世荣耀了祂在世所取的人性,也就是说,将这人性与神性(万物起源于它)合一,并由此永远使地狱保持秩序并服从祂的命令。由于这一切只能通过以其人性所经历的各种试探,甚至终极的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而成就,所以祂忍受了这一切。
这些信仰的普遍原则是关于主的。在人这一方,信仰的普遍原则是:人当信主,因为通过信主,人得以与主结合,从而得救。信主就是笃信主是救主;由于只有那些过着良善生活之人才有如此信心,所以这也是信祂之义。对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
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见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
又:
信子的有永生。不信子的不得见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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