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⑶存在良善之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良善,也就是说,存在出自良善的真理和出自真理的良善;这二者自创造时就被植入合而为一的倾向。有必要对这二者之间的区别形成某种清晰的概念,因为认识婚姻之爱的本质起源,端赖于此。事实上,如下文(90—91节)所解释的,良善之真理,或出自良善的真理是雄性;真理之良善或出自真理的良善是雌性。不过,若将良善换成爱,将真理换成智慧,就能更好地理解这种区别;这些术语都是一样的(参看84节)。智慧若不凭对变得智慧的爱,就无法存在于人里面。若这爱被拿走,人根本无法变得智慧。良善之真理或出自良善的真理就是由这爱所生的智慧。另一方面,当人从这爱获得智慧,并热爱自己里面的智慧,或由于这智慧而爱自己时,他就形成了另一种爱,就是对智慧的爱;这爱就是真理之良善或出自这真理的良善所指的。
因此,男性具有两种爱,其中一种是对变得智慧的爱,是在先的;另一种是对智慧的爱,是在后的。不过,这后一种爱若继续留在此男人里面,就是一种恶爱,被称为对自我聪明的骄傲或爱。下文将证实:这爱从男人那里被取走,免得毁灭他,并被转录到女人里面,以便它能变成重建男人的婚姻之爱,这一点自永恒就被预见了。关于这两种爱,以及后一种爱被转录到女人里面的相关内容,可参看前文(32—33节)和前言(20节)。因此,若将爱换成良善,将智慧换成真理,那么从那些章节和此处所述明显可知,存在良善之真理或出自良善的真理,和由此而来的真理之良善,或出自这真理的良善。
85.主神,创造者既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宇宙既由祂所造,因而是出自祂的作品,那么每一个受造物中必有出自祂的某种良善与真理的元素。因为凡由某人所造并从他发出之物,皆带有这人所赋予的类似印记。只要想想受造宇宙的一切细节中能看得到的秩序,这一真理也能被理性看出来。这秩序就是,一物被造是为了另一物,因此一物依赖于另一物,如同一个链条上的各个环节。因为一切事物被造都是为了组成天使天堂的人类。创造通过这种方式回归它的源头、创造者本人那里。被造宇宙由此与其创造者结合,并通过这种结合而永远存在。正因如此,良善与真理才被称为创造的普遍原则。人若理性看待这个问题,就会明白,事实的确如此;因为他在一切受造物中看到关乎良善之物和关乎真理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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