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良善与真理照着受造物体的各自形式而存在于它们里面,这是因为一切物体皆照自己的形式接受流注。维持整体存在的,无非是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持续流入它们所创造的形式。因此,维持存在或保存就是不断生成或被造的过程。有各种例子可以说明物体是照着自己的形式接受流注的;如,各种植物接受太阳所放射的光和热的方式。无论哪种植物,都是照自己的形式接受照射;因此,一切树、一切灌木、一切草本、一切青草,皆照各自形式接受它。光和热的照射对它们来说都是一样的,但接受它的方式却取决于形式,以确保每个物种都能保持自己的本真。这个观念也可通过动物来说明,各种动物接受照射的方式同样取决于各自的形式。只要听听各种乐器,如管乐器、长笛、短号、小号、风琴,连一个农民也能看出形式决定了作用于它的力量,因为空气的吹入或流入都是一样的,但这些乐器所发出的声音却取决于各自的形式。
49.我已论述了圣爱与圣智,并说明这二者构成神性本质,现着手论述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因为这三者从圣爱和圣智发出的方式,和太阳的能力和临在凭热和光存在于这个世界及其万物差不多。而且,耶和华神在当中的灵界太阳之热本质上是圣爱,它的光本质上是圣智。因此,很明显,正如无限、无垠和永恒是神性存在(Divine Being 或Esse)的属性,全能、全知、全在则是神性本质(Divine Essence)的属性。然而,神性本质的这三个属性至今不为人理解,因为人们不知道它们照着自己的方式,也就是秩序法则行进的过程。因此,有必要按如下顺序阐明它们:
(1)全能、全知和全在是出于圣爱的圣智的属性。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
(3)神的全能按照神序的法则在宇宙及其万物中行进和作工。
(4)神是全知,也就是说,祂直觉、看见并知道照着秩序发生的一切事物,直至最细微的细节,并由此直觉、看见并知道违背秩序发生的事物。
(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
(6)人被造为神性秩序的形式。
(7)人通过神性全能拥有反对恶与假的能力,通过神性全知拥有关于善与真的智慧,通过神性全在而在神里面,以至于他照着神性秩序存活。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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