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良善与真理照着受造物体的各自形式而存在于它们里面,这是因为一切物体皆照自己的形式接受流注。维持整体存在的,无非是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持续流入它们所创造的形式。因此,维持存在或保存就是不断生成或被造的过程。有各种例子可以说明物体是照着自己的形式接受流注的;如,各种植物接受太阳所放射的光和热的方式。无论哪种植物,都是照自己的形式接受照射;因此,一切树、一切灌木、一切草本、一切青草,皆照各自形式接受它。光和热的照射对它们来说都是一样的,但接受它的方式却取决于形式,以确保每个物种都能保持自己的本真。这个观念也可通过动物来说明,各种动物接受照射的方式同样取决于各自的形式。只要听听各种乐器,如管乐器、长笛、短号、小号、风琴,连一个农民也能看出形式决定了作用于它的力量,因为空气的吹入或流入都是一样的,但这些乐器所发出的声音却取决于各自的形式。
425.必须区分仁爱的义务和它的善举。仁爱的义务是指直接由仁爱本身所产生的仁爱操练;这些主要涉及人的职业,如刚才所述。但善举是指诸如这些义务之外的帮助行为。这些行为之所以被称为善举,是因为做这类事是出于自由选择和乐趣;并且当做这类事时,受助者只会视之为善举。它们会根据施助者内心的动机和意图分门别类。人们通常以为仁爱仅在于扶贫济困,照料孤寡,资建救济院、医院、收容所、孤儿院、尤其是教堂,帮助他们装饰,提高他们的收入。但这些事绝大部分并非恰当的仁爱行为,反而与它关系不大。凡认为这些善举是真正的仁爱之人,难免相信他们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尽管他们口头上声称他们不想居功,但这种有功的信念仍潜藏在他们里面。这从他们死后明显看出来,那时他们会数算自己的行为,要求救恩的奖赏。但接着会调查其行为的根源,从而了解它们的性质。若发现它们的出发点是骄傲、或寻求名声、或纯粹的慷慨、或友情、或纯属世的倾向、或虚伪,那么这根源就会评判它们,因为根源的性质存在于一切行为中。然而,真正的仁爱来自那些由于行为中的公义和谨慎的判断而充满仁爱之人;照主在路加福音所说的(路加福音14:12-14),他们行事不以报答为目的。他们也将上述这类行为称为善举和义务,但它们却是仁爱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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