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5

85.主神,创造者既

85.主神,创造者既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宇宙既由祂所造,因而是出自祂的作品,那么每一个受造物中必有出自祂的某种良善与真理的元素。因为凡由某人所造并从他发出之物,皆带有这人所赋予的类似印记。只要想想受造宇宙的一切细节中能看得到的秩序,这一真理也能被理性看出来。这秩序就是,一物被造是为了另一物,因此一物依赖于另一物,如同一个链条上的各个环节。因为一切事物被造都是为了组成天使天堂的人类。创造通过这种方式回归它的源头、创造者本人那里。被造宇宙由此与其创造者结合,并通过这种结合而永远存在。正因如此,良善与真理才被称为创造的普遍原则。人若理性看待这个问题,就会明白,事实的确如此;因为他在一切受造物中看到关乎良善之物和关乎真理之物。

婚姻之爱 #70

70.⑺只有那些靠近

70.⑺只有那些靠近主、热爱教会真理、行出教会所教导的良善之人才能获得并享有这爱。只有那些靠近主的人才能获得这爱,这是因为一夫一妻或一个男人与一个妻子的婚姻对应于主与教会的婚姻,它们的起源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如前所述(60-62节)。从这种起源和对应可知,真正的婚姻之爱来自主,就在那些直接靠近祂的人当中。不过,这一点无法予以充分得以证实,除非详细讨论上述两个奥秘。接下来的章节将揭示它们,其中一个奥秘是关于婚姻之爱起源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的;另一个是关于主与教会的婚姻及其对应的。下文还将说明,从这种起源和对应可知,婚姻之爱取决于人里面教会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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