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婚姻之爱 #85

85.主神,创造者既

85.主神,创造者既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宇宙既由祂所造,因而是出自祂的作品,那么每一个受造物中必有出自祂的某种良善与真理的元素。因为凡由某人所造并从他发出之物,皆带有这人所赋予的类似印记。只要想想受造宇宙的一切细节中能看得到的秩序,这一真理也能被理性看出来。这秩序就是,一物被造是为了另一物,因此一物依赖于另一物,如同一个链条上的各个环节。因为一切事物被造都是为了组成天使天堂的人类。创造通过这种方式回归它的源头、创造者本人那里。被造宇宙由此与其创造者结合,并通过这种结合而永远存在。正因如此,良善与真理才被称为创造的普遍原则。人若理性看待这个问题,就会明白,事实的确如此;因为他在一切受造物中看到关乎良善之物和关乎真理之物。

婚姻之爱 #67

67.由于属世之爱源

67.由于属世之爱源于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源于属天之爱,因此说,婚姻之爱是一切属天、属灵之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一切属世之爱的根基。属世之爱指的是爱自己和爱世界,而属灵之爱指的是爱邻舍,属天之爱指的是爱主。这就是这些爱之间的关系,因此它们所遵循并照之存在于人里面的秩序是显而易见的。当以这样的秩序被排列时,属世之爱从属灵之爱得其生命,属灵之爱从属天之爱得其生命,它们全都以这个秩序从它们所出自的主得生命。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